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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依据变更的告知函
出处:  发布日期:2026/2/28 17:39:06  点击:92
 

尊敬的认证客户: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 于2026年1月14日正式发布《能源 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EnMS-01:2026)(2026年第2号公告),并明确自2026 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规则是能源管理体系(EnMS) 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和监管底线,对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均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为确保持续满足法规要求,保障贵单位认证证书的有效性,现将认证依据变 更及证书转换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证依据核心变化(依据新版《规则》第2条)

自2026年3月1日起, EnMS 认证依据统一为:GB/T 23331-2020/ISO 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原RB/T 系列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如RB/T 119-2015 、RB/T 114-2023等)不再作为认证依据。

认证机构将在所有新受理项目、监督审核、再认证及证书换发活动中严格执 行上述规定。RB/T标准仍可作为贵单位内部能源管理及审核员能力提升的参考 资料,但不得在认证证书、合同及对外宣传中作为认证依据列出。

二、证书转换安排

依据新版规则及国家认可规范(CNAS-CC190)要求,我公司制定“分类实施、新旧划断、平稳换证”的工作方案:

2.1转换方式:贵单位可结合最近一次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同步完成认证依据变更的确认工作。审核通过后,我公司将换发新版认证证书(认证依据仅 列GB/T 23331-2020/ISO 50001:2018),新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有效期保持一致,不额外缩短认证周期。

2.2截止期限:所有在2026年3月1日前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最迟须在 2027年3月1日前完成证书换版。逾期未完成换版的,依据新版《规则》第7.2 条,认证证书将被暂停处理。

2.3费用说明:结合例行监督/再认证审核进行证书换版,不额外收取换证费用(仅正常审核费用)。

请贵单位密切关注自身的监督/再认证时间,提前与我公司联系,合理安排审核计划,确保按期完成证书转换。

三、其他重要变化提示(涉及获证组织合规义务)

新版《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对认证申请条件、审核实施、最高管理者职责、证书暂停撤销情形等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摘要如下:

3.1认证申请条件加严(《规则》第5.1.2条)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信用中 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得申请认证;

——因自身原因被暂停/撤销认证证书不满一年的,任何认证机构不得受理新申请;

——当前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不得受理认证申请。。

3.2最高管理者必须深度参与(《规则》第5.5.3、5.5.4条)

——最高管理者应参加首、末次会议;无法参加的,须提前授权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并书面说明理由;

——审核组将通过面对面访谈重点审核最高管理者在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并 保留现场图片/音像等证明材料;

——最高管理者不熟悉能源方针、目标,未亲自参与推动体系实施的,认 证审核不予通过。

3.3监督审核周期严格化(《规则》第5.4.1条)

——最高管理者应参加首、末次会议;无法参加的,须提前授权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并书面说明理由;

——初次认证及再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此后监督审核间隔不超过12个月且每个日历年至少一次;

——未按期接受监督审核将导致证书暂停直至撤销。

3.4审核终止情形(《规则》第5.5.5条)

出现以下情况,我公司将终止审核:客户不予配合、最高管理者或其授权代表缺席首末次会议、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重大不一致等。

3.5证书暂停/撤销风险(《规则》第7.2、7.3条)

——暂停情形:体系持续不满足认证要求、受到能源相关行政处罚且未完成整改、许可资质过期失效、不按期接受监督审核、被责令停业整顿等;

——撤销情形:法律地位注销/撤销、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期满未解决不符合问题等。

——特别提醒: 请贵单位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按时接受审核,及时通报组织重大变更(如资质变化、行政处罚、失信名单等),避免因不合规导 致证书失效。

四、获证企业需留存的文件(《规则》第10.5条)

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贵单位应妥善留存以下记录:认证合同、审核计划、首末次会议签到表、不符合报告及纠正措施、审核报告、暂停/撤销通知(适用时)。 建议专卷保管,以备行政监管检查。

规则》第10.5条)

五、我们的承诺与支持

我公司将严格依据新版规则及 CNAS-CC190 要求,规范实施审核与换证工作。 为协助贵单位顺利过渡,我们将:

●在监督/再认证前主动与贵单位沟通,明确转换流程;

●提供新版规则及认证依据变更的专项咨询;

●在审核计划中合理安排,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行。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随时联系我公司客户发展部相关客服专员:

联系电话:0755-83355888(总部)

电子邮箱 :service@ucccert.com

您也可关注我公司公众号获取最新认证动态。/SPAN>

再次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此次规则换版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优化能源管理体系、提升节能绩效的重要契机。我公司将一如既往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助力贵单位持续成功。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附件:新版《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EnMS-01:2026) 及释义(可向客服索取电子版)

附件:/Files/Download/CNCA-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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