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UCS获证组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于2006年7月3日至14日对UCS认证企业现场进行检查,请各获证组织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具体实施现场检查的是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其它相关事项如下: 1、监督检查组由二人组成,到现场时需出示检查通知。对于少于二人,且未出示检查通知的,组织可与我公司联系,或直接将情况告知国家认监委。 2、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中有违法行为,企业有投诉和检举的权力,可直接向国家认监委投诉、检举。 3、检查组的活动经费由国家认监委支付,被检查组织不承担相关费用。 4、如对评价检查过程有任何异议或疑问,可向国家认监委询问反映,也可向我公司反映。 如抽查到贵单位请给予积极配合。
联系方式: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琪 柳彦宇 联系电话:0755-83355888 83322185 国家认监委 联系人:林峰、丁兆国、陈悦 联系电话:010-82262747/82262704/8226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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