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环通认证中心客户:
根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第21号公告的要求,自2010年8月1日起,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依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8)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以下简称《规范》)开展认证审核活动,认证证书标注的认证依据标准应为: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 50430-2007。
对2010年11月1日之后新申请认证的建筑施工领域的企业,我中心将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实施认证活动。
对原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8)标准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建筑施工领域的获证企业,在到期换证时,我中心将增加《规范》要求审核后完成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均属无效。
具体实施请参考我中心《基于规范GB T50430-2007的QMS证书转换方案》,相关转换事宜请与中心市场部/客户服务部联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