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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 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5号公告《关于修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及GB/T220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的要求
出处:  发布日期:2010/3/11 15:43:16  点击:5885
 

贯彻实施 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5号公告《关于修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及GB/T220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的要求

实施安排如下:
1、食品安全部对相关部门的人员(市场部、客服部、运作部、质量部)进行主题内容培训(2月份已实施)。
2、市场部、客服部从3月1日起对申请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HACCP的组织应要求按照申请主表及附表填写和(或)提供相关信息。附表填写必须真实、详细、规范;审核认证费用报价用的认证业务风险按照《UCS FSMS/HACCP认证业务范围分级表》执行。
3、运作部合同评审小组从3月1日起应按照新要求计算审核人日数,认证业务专业代码应识别到种类。
4、运作部(各分部)审核方案管理人员应关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中对审核组(特别是各分部借调人员)派出的最新要求。
5、运作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按照新的FSMS能力评价准则对FSMS审核员进行重新评价。

附件:/Files/Content/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doc
      /Files/Content/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再认证申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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