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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出处:  发布日期:2009/11/12 9:03:03  点击:50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法规详情见附件:《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附件:/Files/Content/《食品标识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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